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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以后,农业在卢森堡国民经济中一直不占重要地位。截至2003年,卢森堡农业用地总面积为128157公顷,占国土总面积(2586平方公里)的49.55%,其中耕地面积61865公顷、草场和牧场面积64828公顷、其他农业用地面积1464公顷,分别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48.3%、50.6%和1.1%。在1464公顷的其他农业用地中,葡萄种植用地占据绝大多数,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1%(详见表4-12)。 表4-12 卢森堡农业概况 卢森堡的农业以畜牧业为主,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80%,其次是种植业。很长一段时期以来,由于饲养牲畜的收益比种植谷物大得多,且卢的天然土壤条件不太适合农作物生长,因此人们不断弃耕转畜,致使卢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反之,草、牧场面积日益增加。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耕地面积曾大于草、牧场面积,70年代以后,耕地面积开始小于草、牧场面积并且持续减少,这一趋势在最近几年间才逐步停止(详见表4-12)。卢森堡农业经营方式为农、牧场(统称为农业经营单位)经营。2003年,卢森堡共有农业经营单位2450个,平均占地面积52.31公顷。农业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具体表现是,农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