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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管理

种姓制度在历史上曾是南亚地区普遍存在的最重要的社会制度。进入现代社会,种姓制度虽然在法律上已被南亚各国所废除,但它却是“废而不止”,仍然对南亚地区的社会文化产生巨大影响,尼泊尔也不例外。种姓制度起源于古代印度。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后,为了把自己较白的肤色同土著居民较黑的肤色区别开来,开始使用“瓦尔那”(即“颜色、品质”)一词。最初,雅利安人自称“雅利安瓦尔那”(“雅利安”含有“高贵”之意),而称当地居民为“达萨瓦尔那”。随着雅利安人内部社会的分化,逐渐产生了平民与贵族的区别。到了后期吠陀时代,四个“瓦尔那”(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的种姓制度开始形成。婆罗门是祭司贵族,掌握神权,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活动。婆罗门占卜祸福,报道农时季节,有的也参与政事,在社会中地位最高。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是掌握除神权之外的一切军政大权的武士阶层,包括王公、武士、贵族等。婆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属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

来源: 尼泊尔
出版日期: 2015年10月
关键词: 尼泊尔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