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首页 / 文章详情
第三节 酋长制度

南太平洋各岛屿,都曾经历过酋长制度的历史阶段。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虽然酋长制度逐渐消失,往日的酋长多数成为政党的领袖。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社会习俗的差异,有的岛国如马绍尔群岛、汤加曾设立过酋长院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后来被逐步取消。但库克群岛迄今仍保留有酋长院,酋长院成员为各岛酋长,他们有向议会提出建议的权力。当前,在大多数的岛国中,酋长制度虽不存在了,但酋长的影响依然十分深远。在一些共和国,全国性的酋长系统逐渐解体,酋长也不再执政,但在一些偏远的乡村仍然是酋长居于领导地位。在斐济,酋长制历史悠久。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和民主进程的推进,各政党相继出现,酋长的权力逐渐被削弱,权力转到政党领袖手中。酋长制的最高权力机构——大酋长委员会在政府中只起到咨询作用,但仍然受到各界的尊重。斐济同其他岛国酋长制的发展历史一样,酋长制组成了当时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酋长世袭行政管理权。因为酋长就是行政长官,只不过不称官名而称酋长,不是选举或任命而是世袭的。斐济的酋长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是最高酋长,全国有3位;第二级是大酋长,全国共215名,从其职权看,相当于中央政府的高级

来源: 斐济
出版日期: 2015年07月
关键词: 斐济酋长制度历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