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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行政结构

新加坡是一个城邦国家,故无省市之分,而是以符合都市规划的方式将全国划分为五个社区(行政区),分别为中区社区(约120万人)、东北社区(约130万人)、西北社区(约83万人)、东南社区(约84万人)、西南社区(约83万人),由相应的社区发展理事会管理。内阁部门(16个)。具体是:总理公署部,通信和信息部,文化、社区和青年部,国防部,教育部,财政部,外交部,卫生部,内政部,司法部,人力部,国家发展部,社会和家庭发展部,环境和水资源部,贸易和工业部,交通部。法定机构(65个)。具体是:会计与企业管制局,科学、技术和研究局,农业食品与兽医局,建筑师委员会,建设局,赌场管制局,中央公积金委员会,新加坡民航局,民事服务学院,新加坡竞争委员会,地产代理委员会,私立教育理事会,国防科技局,经济发展局,能源市场管理局,家庭医生认可委员会,保健促进局,卫生科学局,印度教宗教基金委员会,酒店牌局,建屋发展局,新加坡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新加坡税务局,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工艺教育学院,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裕廊集团,陆路交通管理局,伊斯兰教狮城议会,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媒体发展管理局,新加坡

来源: 新加坡
作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
关键词: 新加坡法律行政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