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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世纪,教会统治整个社会,神职人员有许多特权,教士成了一种赚钱的职业。教士们向人民征收赋税、佃租和五花八门的捐税,利用节日、斋戒等宗教活动聚敛财富,给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主教会议和高级神职人员竭力主张改革,摈弃教会的陈规旧习,但遭遇保守势力的顽强抵抗,罗马教廷并没有明确支持改革者,教会内部的改革困难重重。16世纪,欧洲中部率先进行宗教改革,基督教会分裂为新旧两派。在瑞士德语区,宗教改革运动的领袖人物是乌尔里希·茨温利。茨温利生于1484年,1506年担任格拉鲁斯一个教区的神甫,1518年充任苏黎世大教堂的大众神甫。1517年,马丁·路德在德国发起宗教改革,提出了《95条论纲》,第一个宣布与旧教会决裂。茨温利也于1519年在苏黎世宣扬新教信仰。他反对雇佣兵制度,反对农奴制,抨击教士滥用权力和腐败堕落;他提议禁止出售“赎罪券”,禁止斋戒和教士独身制;他主张权力属于市政当局,建立由城市领导的统一国家。茨温利从教会、政治和经济角度全面抨击了现有制度,要求进行多项改革。苏黎世市政当局积极支持茨温利的改革主张,于1520年批准他宣讲真正神授的圣经。茨温利在图尔高、圣加仑、巴塞尔、沙夫豪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