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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奥地利的罗马天主教徒有591.54万人、东正教徒17.95万人、新教徒37.62万人、其他基督教派信徒6.92万人、伊斯兰教徒34万人、其他宗教信仰者2.97万、无宗教信仰者96.33万人、没有说明其信仰者16.1万人。依据2001年统计数据,奥地利人宗教信仰情况如图1-7所示。 图1-7 2001年奥地利人宗教信仰分类 在奥地利,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同时,凡是受到国家法律承认的合法教会和宗教团体均享有如下权利:公开进行宗教活动的权利;“名字”保护权和要求对自己的成员进行特别宗教护理权;公法社团地位的权利;自治维护和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其慈善机构、捐赠和基金受保护不移作俗用的权利;享有建造私立宗教学校的权利;在公立学校教授宗教课的权利等。奥地利法律承认的教会和宗教社团的自由受到国家基本法第15条规定保护,但同时也强调遵守国家普通法令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凡是涉及国家与教会关系问题,原则上要分别依照1933/1934年与罗马教皇签订的协定、新教法(1961年)、犹太人法(1890年)、东正教法(1967年)和伊斯兰教法(1912年)处理与天主教会、新教教会、犹太教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