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奥地利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和民兵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宪法规定,凡年满17周岁且未满51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军官最高服役年限到65岁。士兵服役期共8个月,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6+2”型,即完成6个月的兵役期后即可退役,但须在之后的10年间回部队参加2个月的复训和演习;第二种是“7+1”型,即连续服役7个月后退役,在之后10年内只参加1个月的复训;第三种是连续服役8个月后退役,之后就无须再回部队参加复训。在奥地利,服满现役的军人退出现役后一律转入民兵役,轮流编入现役部队参加复训,并在需要时归队执行作战任务或其他勤务。未满35周岁并承担复训义务的民兵军人通常每两年自动应招与现役军人一起参加一次共同军事演习。士兵退出现役10年后和各级军官退出现役15~20年后均转入预备役。拒服兵役者必须服11个月的民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