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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军队简史

1975年11月独立前,苏里南有一支大约1100人的男性军队。成员有700名荷兰应征的士兵、大约300名苏里南非战斗性的专业人员和下士,受40名左右的荷兰军官领导和管理。1975年上半年在苏里南和荷兰谈判独立时,双方达成协议,即苏里南独立前,荷兰驻军1000多人全部撤离,军事设施移交苏里南;荷兰派出15人组成的军事代表团,驻在苏里南新建的国防部里,帮助训练国民军、维修军事设施和负责其他后勤工作;其驻留苏里南期限不得超过5年。当时,苏里南有一支1300人的警察部队,包括治安警察和消防警察。其中大约400名警察(包括女警)驻防首都帕拉马里博。警察部队总共拥有110辆警车、1艘巡逻艇、90辆带无线电装置的摩托车等。苏里南独立后,完全由自己负责国家的防卫任务。1975年11月即苏里南独立之当月,正式组建“苏里南武装部队”,亦称“国民军”。组建当天,武装部队只有8名军官、100名军士、500名应征士兵和150名文职人员。军队的编制只有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苏里南武装部队组建后,起初严重依赖原宗主国荷兰的军事技术和苏里南独立时荷兰移交的军事装备及设施,而且根据双方协议,由荷兰派遣15人组成的军事代表

来源: 苏里南
出版日期: 2008年06月
关键词: 苏里南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