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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防体制奠基于独立战争时期。200多年前,由于北美殖民地人民对军队及军事独裁的恐惧和厌恶,从大陆会议起军权便掌握在民选的国会手中。建国后,《联邦宪法》明文确立了文官治军的国防体制。随着美军的扩大、军种的增加和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美军的国防机构与指挥体制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1947~1949年间,组建了统一的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国家安全委员会和中央情报局等国防机构,1958年又实现了行政领导与作战指挥相分离、军政与军令系统各司其职的体制改革,1986年进一步明确了参谋长联席会议的职权和地位。如今,美国国防事务统一归国防部管理。国家安全委员会、国防部及其所属的陆海空三军军种部的主要官员均由文官担任。国防部负责统一制定三军的军事预算,确定编制,指导作战,领导国防科技、武器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发挥文官治军、防范军事独裁的同时,又通过设立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方式实行军政、军令双轨制,较好地解决了治军文官不懂军事与军事指挥要求专业化之间的矛盾。美国军政系统(军事行政管理)的领导序列为:总统国防部长军种部长、参谋长各联合司令部和特种司令部下属的军种部队司令部全军;军令系统(作战指挥)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