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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国1958年制定的宪法,法国政体为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政权带有鲜明的阶级性。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行使的权力主要是任命总理,主持内阁会议及最高国防会议,并有权解散国民议会。议会下设两院,分别是国民议会和参议院。 法国国旗 法国传统标识 当代法国标识 1958年9月,法国公民通过第五共和国宪法,并于10月4日生效。宪法规定法国为半总统制国家,立法权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行使;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法国议会享有真正的、独立的权力,它虽受总统的制约但是与总统并立的机构。共和国总统为三军统帅。总统主持国防最高会议及委员会。中央政府由总理、国务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等组成,法国政府成员由总理推荐,总统任命,在人数上无限制,根据总统需要决定。同时宪法规定,“政府成员不得兼任任何议会议员职务”,在结构设置上,多数部门包括5个层级,分别为部长、部长办公厅、司、局、委员会。根据法国现行宪法,法国议会实行两院制,即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议会负责组织投票通过法律、监督政府行为、评估公共政策。总统在与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总统任命国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