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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两院制议会是世界上最早的代议制机构,英国也因此被誉为“议会之母”,对其他国家的代议制度具有重要影响。英国议会的发展进程和权力的转移并不是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进行的,而是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自然演变过程。英国议会的发展基本上反映出两个特点:一是一切变革只限于对国王权力的限制和上下两院权力的消长,以及议会内部机制的调整,并没有替代或取消任何一个机构,总体上维持了历史延续性。二是在权力转移的过程中,始终以下院权力的变化为核心——它从无到有,从无权到有权,从获得一定权力到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然后又逐步失去权力,以致成为下院多数派政党的“驯服工具”。英国议会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重要阶段:中世纪时期、都铎王朝时期、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以及汉诺威王朝时期。英国议会的缘起至少可以追溯到13~14世纪。诺曼王朝时期的大议会是议会上院的前身,由贵族和教会人士组成。13世纪时,国王又先后召集郡和自治市的骑士和自由民开会,这常被看作议会下院的起源。爱德华一世时,召集了首次有贵族、牧师、骑士和自由民参加的大议会,但在对税收问题进行表决时,他又把贵族和牧师单独召集在一起,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