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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政策的基本形成与华北政策的初步实施(1933年6月~1934年)

《塘沽协定》之后,中日关系在1933~1934年间呈现了30年代少有的“平静”。这除了由于南京政府继续推行对日妥协的方针,主要还在于日本攫取的侵华成果尚须消化、伪满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以及要为应付“1935~1936年危机”而进行必要的准备。因此,尽管“天羽声明”于平静中掀起过波澜,但这一年半间的中日关系总体上呈现了“平静”状态——只不过是“包藏着危机的平静”[1],并使1934年成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对中国几乎没有进行武装侵略的惟一的一年”[2]。这期间,日本在以广田外相推行对华“协和外交”的同时,还以关东军为主,主要通过塘沽协定的善后谈判,在华北攫取了比《塘沽协定》更为广泛的利益,并迫使中国政府实质上承认了伪满洲国;对内蒙政策及西南政策已经比较明朗且初步付诸实施;对华北开始了经济上的扩张。到1934年底,以陆、海、外三省有关当局达成的《关于对华政策之件》为标志,日本以华北政策为中心的对华政策基本形成。此后对华政策的全面实施与进一步确立,就是在这一基础上开始的。

来源: 七七事变前的日本对华政策
出版日期: 2000年12月
关键词: 日本对华政策华北政策斋藤—冈田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