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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主义研究的问题、实质及方法(上)

自上个世纪下半叶以来,各种极端势力所直接导致或引发的暴力恐怖活动对国际和国内的社会及政治生活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冷战结束后的美国“9.11”恐怖袭击更是触发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忧虑和思考。从字面上说,所谓“极端势力”是指在极端化思维范式或极端主义文化范式影响下所表现出的社会、政治或思想上的现实存在力量。对于当代国际、国内社会及政治生活中几乎屡见不鲜的极端组织和势力及其所造成的巨大危害,人们自然期望从这一事物发展的源头上去了解它的来龙去脉。然而,由于人类存在及认识范式上的先天性局限特征,当面对诸如极端势力、激进势力、恐怖势力或极端主义、激进主义、恐怖主义等等一系列彼此相近的概念时,人们在其内涵的确定及外延差异的理解上往往莫衷一是,各执一词。对于学界以外的很多人来说,对上述概念的应用则更是一种各取所需、往往交互使用、仅仅大略可以确定所指的现象。从“极端势力”与“极端主义”这一对概念的内涵分析,前者自然主要是体现后者思维范式影响下的一种现实行动层面上的社会或政治势力。值得一提的是,在汉语语境中,传统上的“主义”一词本义是指一种系统性的思想或理论学说,而外来文化中被翻译对应于这一概念的“-

来源: 中东研究2006年第2期总第47期
作者: 刘精忠
出版日期: 2006年12月
关键词: 极端主义人文主义恐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