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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犹太人的契约观

希伯来语中表示“约”的意思的词为“berit”,虽然它的词源来源不太确定,但很明显地与“束缚”的意思联系在一起。指独立但不一定平等的双方在互相尊重的条件下,为实现某些确定的目的而达成的永久性关系,它划定了双方的协调行动、责任和义务等。[1]现在一般用“Covenant”这个词汇特指犹太人与上帝之间的“契约”。立约双方可以是人与人,神与人,丈夫与妻子,也可以是民族与国家之间,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甚至可以是人与动物之间,其中最主要的是神人之约。这种神人之间订立“契约”的观念是犹太教思想的核心,在犹太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丰富而又不同的涵义,对犹太文化和犹太人的行为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来源: 中东研究2008年第2期总第51期
作者: 贾延宾
出版日期: 2008年12月
关键词: 犹太人契约观犹太文化宗教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