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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政治概览(新版)

阿曼苏丹国为世袭君主制国家,是世界上仅存的两个苏丹国家之一(另一个是文莱达鲁萨兰国)。阿曼的政体结构源于悠远的伊巴德教派的历史传统和伊斯兰教的宗教理念,早期伊巴德国家的伊玛目选举原则表明了阿曼民主观念的悠远。1970年卡布斯上台后,阿曼的政治体制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此前阿曼的政治机构十分简陋,仅有少数行政官员管理财务、内政和税收等事务。1996年11月6日,阿曼颁布《国家基本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阿拉伯剧变的冲击,2011年10月19日阿曼对《国家基本法》进行了修改。《国家基本法》相当于宪法,共有7部分81个条款。第一部分为国家及政府体系;第二部分为国家的政策指导原则;第三部分为公众权利与义务;第四部分为国家首脑;第五部分为阿曼议会;第六部分为司法制度;第七部分为总则。2057890《国家基本法》第1条明确指出:“阿曼苏丹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完整的阿拉伯国家,首都是马斯喀特。”第2条规定:“国家的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沙里亚法是立法的根本。”2057891《国家基本法》第一部分明确了增加政府权力的方法与程序,其中第5条规定阿曼苏丹国的政体是世袭君主制,王位由卡布斯曾祖父赛义德·本·苏

来源: 阿曼
出版日期: 2017年08月
关键词: 阿曼国体与政体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