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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时期日本的住宅政策

战后日本住宅政策体系,按照国土交通省(原建设省)的分类,包括居住水平改善和居住环境整备两个方面。居住水平改善的途径有四个:①供应公共住宅;②促进民间建造和拥有住宅;③提高住宅生产和供应的效率;④建设和完善住宅市场。由政府介入百姓的居住事宜即住宅政策始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日本明治时代出现了对贫困者的救济政策,真正的住宅政策起步于大正时期。二战后的住宅政策,是在应对战争毁坏导致住宅极端缺乏、人权意识的兴起、工人运动的压力等多种因素作用下制定的。1950年5月4日公布的《生活保护法》把住宅列入保护范围。此后逐步建立了由多种制度组成的住宅保障和政策体系。公共住宅供给分直接供给和间接供给两种。直接供给包括公营住宅、改良住宅、公团住宅、公社住宅等;间接供给包括公库住宅、民间租赁的利息补助住宅、地方政府的特定补助住宅等。从战后长期的住宅建设总数和存量看,主要是公营住宅、公团住宅、公社住宅和公库住宅。[1]战后至今70多年,日本经济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国民居住状况也大为改观,公共住宅政策体系处于不断调整之中。1968年全国住宅总数超过家庭总数,总体上实现了每个家庭一套住房的目标。1973年所有都道府

来源: 平成日本社会问题解析
作者: 周建高
出版日期: 2019年04月
关键词: 日本住宅政策居住水平救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