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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通过立法,严禁体罚学生。日本《学校教育法》第11条规定:校长及教师,认为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对成年学生、未成年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但不得体罚。事实上,即使像日本这样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禁止体罚的国家,也难以完全避免体罚。由于体罚与合法惩戒之间的限度没有清晰的界别,日本体罚学生禁而不绝,时有发生。针对校园体罚的实际情况,日本政府治理校园体罚问题的举措主要是建章立制,惩处校园体罚行为,预防校园体罚,规范学校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区别惩戒与体罚,促进教育惩戒的法治化。2012年12月,日本大阪市立樱宫高中一名2年级的篮球队队长,因不堪忍受教练的体罚而自杀。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包括日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3年1月,文部科学省发布《关于坚决禁止校园体罚和实施调查校园体罚实际情况的通知》(平成25年1月23日付24文科初第1073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坚决禁止体罚,要求各地上报已发生体罚事件的调查报告。由此,文部科学省以樱宫高中为重点,联合全国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共同开启了围绕校园体罚问题的实态调查。此项调查以国立、公立、私立的中小学、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等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