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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周边外交的发展历程

“周边”一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上并不是一个由来已久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正式出现于官方文献。1988年,李鹏总理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首次提出了“周边”一词。但在当时,“周边”主要指的是与中国相邻的中小国家,苏联、日本这两大邻国并不在中国的“周边国”之列。24757051991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在访苏发表演讲时,正式将苏联和日本纳入周边国家之列。2475706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与中亚的独联体国家取代苏联,成为中国的周边国家。至此,周边国家涵盖了中国所有的陆海邻国。其中,陆上邻国14个,包括蒙古国、俄罗斯、朝鲜、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泊尔、不丹、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海上邻国中,除朝鲜和越南与中国陆上相接外,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6国均与中国隔海相望。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国内论述中国外交的文献中,将周边国家定义为“除接壤的邻国外,还有不接壤的邻国”。2475707这些不接壤的邻国因处于中国的周边板块,也常常和中国的邻国一起,被视为中国的周边国家。这些国家包括东南亚的泰国、柬埔

来源: 韩国对中国周边外交的认知研究(2002~2014)
出版日期: 2021年06月
关键词: 周边外交周边环境多元文化外交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