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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美国拒不承认新中国,而与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日本则不同,它早在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就已与中国断交。这给日本提出了是承认新中国还是承认台湾当局的问题。美国占领下的日本没有外交权,因而在此问题上只能服从美国的旨意。从日本政府的主观愿望看,它谋求在与新中国发展经贸关系的前提下与台湾当局媾和,有走向“两个中国”政策的倾向。但是,在美国的约束下,日本政府毫无选择余地,只能在暂时不与新中国发展经贸关系的前提下与台湾当局媾和。1951年12月24日,日本首相吉田茂致函美国国务院顾问约翰·福斯特·杜勒斯,称日本无意与新中国媾和。该信件由日美两国于次年1月16日同时公布,史称“吉田书简”。“吉田书简”并非出自吉田茂之手,而是由杜勒斯代笔,吉田茂奉命寄出,其形成过程充分揭示:日本只要处于与美国不平等的地位,在外交上就不可能完全自主,而只能屈从美国。“吉田书简”是美国为维护本国利益而在外交上不择手段、推行强权政治的产物,对日本的对华政策产生深远影响,正因为如此,直到1972年中日邦交才实现正常化。在排斥新中国参加对日媾和问题上,日本不但与美国意见一致,而且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