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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的军事管理体制是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部长会议—国防部构成。国防部同时受苏共中央政治局和苏联国防委员会在政策上的指导。国防部除有国防部长外,还有3个第一副部长,其中两个第一副部长分别担任军队总参谋长和华约组织联合武装力量总司令;还设有主管监察、后勤、民防、工程、武器装备的副部长,陆、海、空三军总司令以及防空部队总司令等11个副部长。国防部长统管苏联的陆、海、空三军,他的职能包括控制和指挥苏联武装力量总司令、华沙条约联合武装力量司令部、苏军的五个主要兵种——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和战略火箭部队,以及16个军区、10个防空区、4个海军舰队和苏联驻扎在国外的4个集团军。国防部第一副部长和其他副部长负责制定政策、计划、协作和管理。陆军:传统上说,从帝俄时代的军队到苏联军队,陆军一直以人数众多占优势;在苏联时代,苏军加强了现代化装备,军队具有更强的火力和机动性。1955~1963年,陆军的地位在战略火箭部队之后居于苏军的第二位。60年代中期以来,人们对战争的认识有所改变,认为军队行动应具有更大的机动性,陆军的作用被重新重视。苏联陆军由作战部队、特种部队和军区指挥机构组成。作战部队有摩托化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