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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加纳独立前是英属黄金海岸殖民地,由4个地区组成。加纳独立初期分为5个省(Region),后来分成8个省。从1983年1月起到现在,全国分为10个省、110个县。10个省的名称及省会是:东部省,面积1.9938万平方公里,省会科福里杜亚;大阿克拉省,面积2577平方公里,省会阿克拉;中部省,面积9881平方公里,省会海岸角;西部省,面积2.3921万平方公里,省会塞康第;阿散蒂省,面积2.439万平方公里,省会库马西;布朗阿哈福省,面积3.9557万平方公里,省会苏尼亚尼;北部省,面积7.0383万平方公里,省会塔马利;沃尔特省,面积2.0572万平方公里,省会霍城;上东部省,省会博尔加坦加;上西部省,省会瓦城。(1983年1月以前,上东部省和上西部省是一个省,称为上部省,面积2.7319万平方公里,省会博尔加坦加。)The Economy of Ghana,St.Martin’s Press,New York,1989,p.36.">[1]阿克拉是加纳的首都,人口约228万(2009年8月英国经济情报局加纳国别报告),位于几内亚湾内浩瀚的大西洋沿岸。绚丽的阳光,绿色的树木,鲜艳的花朵,

来源: 加纳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
关键词: 行政区划加纳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