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议会是英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和立法机构,由三部分组成,即国王、上院和下院。一项议案只有在得到三方同意之后,方可成为法律。议会可以为整个英国立法,也可以为英国的任何一部分立法,还可以为英国的殖民地立法。由于没有成文宪法的限制,议会既可以根据它的意愿立法,也可以修改或废除已颁布的任何法律,可以改变已确立的常规或将其改变成法律,甚至可以延长其有效期而无需与选民协商。议案一旦获得通过,任何法院都不能怀疑它的合法性。此外,英国作为欧盟的成员,也承认欧盟的各种立法与政策。上议院 也称贵族院,由宗教贵族和世俗贵族组成。宗教贵族包括坎特伯雷大主教与约克大主教以及英格兰教会最重要的24个教区的主教。世俗贵族则含世袭贵族、终身贵族、王室贵族和负责上诉审的司法贵族。在上院世袭贵族的表决权未被剥夺以前,上议院共有议员1000人左右。1999年1月,布莱尔政府发表了关于上院改革的白皮书。根据白皮书,改革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废除上院现存的贵族世袭制。同时,英国王室在上院中的代表席位也将随之取消。第二阶段是上院的重组。上院议员的组成应反映英国的政治现实,要具有广泛的地区和界别的代表性。199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