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早在幕府成立之前,源赖朝就在镰仓建立了能够控制日本全国的统治机构。这一中央政权分为三个部门,即统率军事力量的“侍所”(后改为“政所”)、处理行政事务的“公文所”和相当于司法机构的“问注所”,而对地方的控制是通过派遣“守护”和“地头”实施的。1185年,源赖朝迫使天皇承认他拥有在地方各国派遣“守护”以及在全国所有庄园、公家领地设置“地头”的权力。“守护”是镰仓政权派到各地国衙的政治代表,其主要职责为:对辖区内犯有谋反、凶杀的罪犯进行检察、审判、镇压;组织武士定期轮番上京,守卫京都皇宫,兼管辖区内的神社寺院、交通道路等行政事务。“地头”是镰仓政权派驻庄园及公家领地的政治代表。“地头”既有镇压庄民反抗以及追捕强盗的警察权,又拥有征收赋税、军粮以及原有庄官的职责,而且“地头”不受庄园领主的制约,只听命于镰仓政权。镰仓幕府的经济基础以将军所拥有的封地和直辖领地为中心,即“关东知行国”和“关东御领”。“关东知行国”也称为“关东御分国”,为将军的封地,最多时达到9个,即为相模(今神奈川县)、伊豆(今静冈县)、上总(今千叶县)、信浓(今长野县)、越后(今新潟县)、骏河(今静冈县)、武藏(今埼玉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