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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联邦德国建交经历了23年的试探和小步子接触。1949年5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阿登纳政府未同“台湾当局”“建交”。我国虽多方表示愿同联邦德国建立外交关系,但联邦德国追随美国不同我国建交,并参加对我禁运。1954年,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同我对外贸易促进会达成协议,双方扩大直接贸易并商签民间贸易协定,但联邦德国迫于美国压力而使谈判中断。1954年6月日内瓦会议期间,联邦德国公使菲舍尔奉联邦德国外交部命令两次与中国外交部欧洲司司长宦乡举行会谈,商讨遣返被中国关押的最后一批联邦德国犯人。这是中国与联邦德国第一次官方接触。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在中国全国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为了和平和重新统一德国成为一个友好和平的民主国家,中国也欢迎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系正常化。”*联邦德国虽然拒绝了中国关于建交的尝试,但从这年起双方之间的民间性经济、文化往来有所增加。1956年10月,中国艺术团首次访问联邦德国。1957年10月,中国贸易促进会与联邦德国德意志经济东方委员会在北京签订为期一年的民间贸易协定。这一协定虽然是民间组织签订的,但有浓厚的官方色彩,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