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服务国家对外战略
本案是关于印度基申甘加水力发电工程(KHEP)的争端。印度计划通过隧道系统将基申甘加/尼勒姆河水引至印度河流域的另一条支流,利用落差来进行水力发电。巴基斯坦基于两国在1960年签订的《印度河条约》提出仲裁请求。仲裁庭依据国际法上有关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解释和适用了1960年《条约》,前后做出两次裁决,部分裁决解决了两个核心问题,分别是:印度计划的调水活动是否违反其《条约》下的义务,以及KHEP的设计和运行是否符合《条约》规范。为平衡双方在《条约》下的权利和保护下游环境,仲裁庭在最终裁决中确定了基申甘加/吉勒姆河应维持的最低流量。仲裁庭依据条约解释规则和习惯国际法阐明了水道国的权利和义务,推动了国际水法上的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的发展。本案对国际环境法相关原则的阐述和适用也对未来的国际河流案件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