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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理论的创新与发展》导言

长期以来,国内部分学者把剩余价值看作资本主义的特殊范畴,并把占有剩余价值等同于剥削。该观点源于1954年出版的苏联科学院编著的《政治经济学》,该书将剩余价值定义为“雇佣工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雇佣工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代表性观点见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中的有关释义。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学术界主要围绕剩余价值范畴的界定、剩余价值与剥削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来源和分配以及剩余价值理论的数理化等展开。第一,剩余价值范畴的定义。宋涛(1995)和何秉孟(2003)等人认为,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通用的经济范畴,该观点影响广泛;吴易风(2003)等坚持传统政治经济学中“剩余价值”范畴的有关界定;卓炯(1986)等主张用其他概念替代“剩余价值”。多数学者认为剩余价值是“超过原价值的余额”,是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一般范畴,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第二,剩余价值与剥削的关系。传统政治经济学把“剥削”看作剩余价值范畴的固有属性,李楠(2003)和柳昌清(2003)等多数学者认为二者不存在必然联系,是不能等

来源: 剩余价值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出版日期: 2024年01月
关键词: 剩余价值理论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现代生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