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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不仅带来了新闻生产、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也带来了新闻自律实践的革新。2017年5月,《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撤销了自2003年起设立的新闻公评人(news ombudsman)岗位——公共编辑(public editor),决定开放文章的评论功能,借助社交媒体用户的力量进行媒体监察。此外包括《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等在内的一批媒体也取消了新闻公评人岗位,2821250曾经风行的以设置新闻公评人为特征的媒体问责一时遇冷。但与此同时,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加拿大广播公司(Canad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等媒体仍然保留了新闻公评人岗位。在社交媒体时代是否还有必要保留新闻公评人岗位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不同媒体机构截然不同的选择,促使我们探究新闻公评人的功能及运作机制,分析新闻公评人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总结在媒体技术高度发达而媒体伦理失范现象并未减少的情况下,新闻公评人的发展路径和其对我国新闻媒体的启示。这些问题构成了本研究将要探讨的主要内容。最早提出新闻公评人概念的是媒介批评家巴格迪坎(B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