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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制度(1991~2021)

1993年俄罗斯宪法规定,俄罗斯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俄罗斯联邦制的构成原则是民族区域原则和行政区域原则相结合。俄罗斯联邦主体由民族自治实体(民族共和国、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区)和地方自治实体(边疆区、州和直辖市)组成。这种联邦主体构成形式的多样性成为俄罗斯联邦组成的主要特点。如何在多样性的基础上实现联邦权力的统一性,就成为俄罗斯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上的关键。在叶利钦时期,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使俄罗斯未能处理好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关系,造成中央权力软弱、地方政府自行其是的严重后果。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体系,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普京执政以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中央对地方权限的控制,并在此基础上重建国家垂直权力体系。梅德韦杰夫执政时期,又加强了对地方民主机构的建设。2020年普京进行宪法修改后,又进一步推进了俄罗斯联邦体制的完善,进一步提升了中央对地方垂直权力体系的权威和调控能力。

来源: 俄罗斯三十年(1991~2021) 政治卷
作者: 庞大鹏 吴德堃
出版日期: 2024年07月
关键词: 俄罗斯联邦制度制度改革国家政权体系国家垂直权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