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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考察朝鲜近世户籍文书与户籍制度的演变,探讨编户齐民在朝鲜传统社会的形成与落地过程。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考察了朝鲜近世户籍文书的演变,如果结合中国近世户籍文书的演进,可以发现朝鲜近世户籍文书的演变路径既有相似性,也有其独特性。随着唐中后期均田制的崩溃和两税法的推行,中国的户籍制度逐渐从“以人定籍”转向以财产分户等、“以地定籍”。这一变化趋势倘若放在中国史内部看,似乎是顺理成章的。本书通过比较高丽、朝鲜与同时代元、明户籍文书的记载要素,指出两者存在一大根本差异:现存宋元以来户籍文书的一大特征是典型的人丁事产并记。新发现的元代黑城地区户籍文书、湖州路户籍册,明代的户帖、小黄册及黄册等,均呈现出“人丁事产”并记的特点。与之相比,高丽后期、朝鲜王朝帐籍系统的户籍文书上只登载户口相关情况,没有土地等事产的记录,属于“纯户口籍”。到了19世纪末大韩帝国时期的“新式户籍”,也只看到“家宅”一栏,土地情况是不登记于官修户籍上的。那么,人丁事产的登载方式何以产生呢?一般认为,中国户籍文书上人丁事产的登载方式与户口、土地在赋役征收中的地位变化有紧密联系。根据梁方仲对中国历代户籍、地籍的关系及总体演变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