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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斐伏尔的思想理论中,《城市的权利》开启了一个研究“盲域”——马克思主义城市研究路向。列斐伏尔试图表明,城市是社会压迫与阶级剥削的场域,更是一个蕴含解放之光的希望之地。列斐伏尔和戴维·哈维(又译大卫·哈维)的城市权利理论存在紧密的传承关系,后者承继前者的总问题,不断叩问资本主义全球化进程中资本逻辑主导的城市化,并立足实践进行富有创造性的城市生活想象。城市作为一种人类发展的现实,成为现代社会一些极其重要的社会与发展问题的根源。列斐伏尔试图采用立足日常生活的微观方式解决城市问题,但其理论的根本缺陷是不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难以从根本上实现城市权利,更难以构建理想的城市,实现城市生活的理想。1967年,为纪念《资本论》出版100周年,列斐伏尔撰写了《城市的权利》一书。列斐伏尔的《城市的权利》,作为左翼地理学和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成为城市研究的经典文本。在《城市的权利》中,列斐伏尔对城市建设与发展、城市生活、城市权利的塑造等问题的关切,尤其是对城市发展带来的生产、生活以及交往模式和文化的巨大变迁,以及这些“转换”导致的阵痛与权利重塑的系统研究,成为城市思想家们重要的理论武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