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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文章全文:
第一节 婚姻状况
1949年以前,沙坪坝区的婚嫁习俗和观念基本上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产物。虽然抗日战争期间,全国大批知识界人士聚集该区,带来许多新思想,但民间婚姻基本沿袭当地风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联姻,婚礼一般是坐花轿、拜天地、摆酒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标志着中国社会和家庭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1950年3月中国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婚姻,实行以爱情为基础的自由、自主婚姻,废除了妻妾制,维护真正的一夫一妻制。
一、婚姻的途径与结婚形式
1950年以后,自由恋爱之风日益盛行,包办婚姻几乎绝迹,联姻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
在沙坪坝区526户户情调查中,调查人员用随机等距抽样办法,以问卷方式逐户上门调查了311户居民。
表24—1·1 与配偶认识的途径
表24—1·2 婚姻关系确定的方式
表24—1·1~1·2说明,通过他人介绍认识进而结婚的占首位,其次是由当事人自己做主征得父母同意。
表24—1·3 婚礼形式
表24—1·4 结婚费用
从表24—1·3~1·4来看,婚礼的形式当前主要是摆酒席宴客,拜天地则是1949年以前结婚的形式。而结婚费用总的来看不算高,但这个结果不能反映80年代中期以来青年的结婚费用,因为回答这些问题的户主大多数是在80年代以前结婚的,其中少数人则是在1949年以前结婚的。回答者的结婚费用在3000~5000元或5000元以上的都是80年代结婚的,目前沙坪坝区青年结婚的平均费用约在6000元左右。
二、初婚年龄与晚婚
1949年以前,初婚年龄情况不详。5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