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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为重点,着重加强创新驱动、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详见《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条件
1.鼓励大科研单位进行合作研究,鼓励重大课题由多个单位或团队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年以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计划项目。
4.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情况。
2.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
(1)本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要求
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网上申报地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人尚未开通申报账号的,请发送申报人的电子邮件、身份证、手机号码到科研处邮箱kyc3791@126.com,由科研处协助建立个人申报账户。
2.网上申报于2016年7月2日截止。申报者请登陆申报系统后下载2016年版本申请书(使用往年版本申请书,省软科学办公室将按形式审查不通过执行),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待学院推荐后再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学院推荐在7月3日由科研处统一完成,请各位申报人7月2日前完成材料上传,待学院推荐成功后7月4日进行纸质材料打印,并报至科研处(办公楼425)。
3.书面材料为A4幅面,纸质申请书(首页必须有项目编号)和阶段性成果报告。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
申报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申请书,上传阶段性成果报告,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份、阶段性成果报告一份和基本信息表三份。基本信息表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否则省软科学办公室将按评审不通过处理。如:涉及“行政学院”字样,可表述为**学院,以此类推。
4.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
5.《申请书》及《基本信息表》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书中的“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有关信息均请填写“山东行政学院”相关信息。“单位负责人”请填写“王卫东”,“单位性质”请填“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49557489-x 。“联系人”请填写课题组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如有合作单位,请在“合作研究单位”处填写合作单位名称。请注意:“合作研究单位”处填写的合作单位,须在申请书“十六、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审查意见”处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个合作单位须对应一个公章。
(2)申报一般项目,请在申请书第十四项“项目自筹资金或有关部门配套资金情况说明”的“配套资金情况说明”中填写“该项目立项后,依托单位配套资助壹万元整。” 申报一般项目“经费预算”也须填写,“经费来源”请在“地方、部门配套”处填写“1”,“经费支出预算”请贴合项目研究实际做好分项预算,“管理费”可不填。
申报重大项目,“经费支出预算”中的“管理费”按预算经费的5%填写,管理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填写。
(3)第十五项“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请不要忘记签字。
(4)第十七项“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中“依托单位意见”处请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同意报送。” 在“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处请填写“已经过审核,材料真实,同意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3.有资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强的《软科学成果快报》稿件;结项时应提交一份《软科学研究》报告稿件。
4.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5. 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017年3月31日。
6. “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15006515252 王兆磊
文档:
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